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希望家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4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少工委《关于在全省推进和规范农村留守儿童“希望家园”建设的通知》(鄂青联发〔2014〕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希望家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的整体部署,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为核心,围绕全省“希望家园”建设的工作安排,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由党政主导、社会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全方位关爱扶助体系,坚定走精准扶贫之路,切实解决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

  二、工作标准

  全省“希望家园”建设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活动阵地。“希望家园”开班地点以乡镇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条件具备的学校等为主。有统一悬挂“希望家园”标志牌,统一制作管理制度上墙。每个“希望家园”结合当地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参学人数应达到30人以上,同时须有完备的留守儿童个人档案。

  2.有志愿者队伍。“希望家园”须配备一支由至少3人组成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以本地社会志愿者组织、中小学教师、返乡大学生、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为主,以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本禹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为辅组成。

  3.有专项资金。各市、县级团委通过多种渠道,整合各方资源补贴各地“希望家园”运行,设“希望家园”专款专项资金并规范管理。各乡镇团委须进一步落实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经费中按800元的标准给予“希望家园”补贴。

  4.有亲情专线。有条件的“希望家园”可安装电脑和互联网,或保障一部亲情电话,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定期交流联系。

  5.有管理制度。各“希望家园”须按照建设标准,落实管理制度规范。有明确组织架构,含领导机构、管理人员、志愿者队伍等信息;有明确管理办法,包括各场地及功能室开放时间安排、使用规定等;有坚持活动记录,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时间、活动人数、活动效果等。开班时间在暑假期间,不晚于7月20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6.有活动方案。各“希望家园”须按照“思想道德教育基地、文体活动基地、能力培养基地、校外体验基地”的功能定位,制定暑期培训班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步骤,拟定招生计划和教学课程表。要合理设置“希望家园”活动课程,确保必选活动涵盖少先队活动、心理辅导、素质培养、安全自护教育等,开设爱眼护眼教育、励志教育、课业辅导、健康教育、阅读辅导、科普活动、艺术活动、手工活动、影视欣赏活动、孝敬教育、乡土文化教育等自选活动课程,保证每周课程内容丰富、课时安排合理。

  三、工作安排

  1.规范管理。各市、县、乡镇团委要严格按照工作手册对现有的“希望家园”进行管理,要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风险评估,落实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希望家园”安全保障责任书》;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活动监督管理制度、活动宣传制度、活动后期反馈制度和活动效果评估制度,切实保障“希望家园”顺利高效运行。

  2.创新建设。各市州团委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团省委“关爱留守儿童  助力精准扶贫”行动“双结双促”等工作安排,密切团教协作,做好校地共建,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探索更多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统一的优质课程,传播理想,引导情趣,开阔眼界,激发想象,启迪心灵,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的精神世界,各市级团委须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3.项目补贴。团省委、省少工委将为1000个希望家园的3000名志愿者集中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个“希望家园”按3名志愿者,1个月保险期限计算);为400个“希望家园”配备“快乐成长包”,每县配备3-5个。各县级团委需认真填报《2018“希望家园”快乐成长包申请表》(附件1)、《2018“希望家园”项目志愿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级团委,请各市(州)团委于6月15日前收集本地各县(市、区)附件1、附件2电子版并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少年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团委、少工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农村留守儿童“希望家园”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安排,出台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各级团委要充分协调本级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落实工作任务,把“希望家园”作为拓展村级活动阵地功能、夯实党团组织基础基层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有效载体抓实抓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确保每个乡镇符合条件的村能开办“希望家园”,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希望家园”建设提档升级。各乡镇团委需认真填报《2018年全省“希望家园”活动纪实表》(附件3),收集好活动图片(每半天活动采集1次图片),每周上报县级团委进行汇总。各县级团委应紧抓“希望家园”建设工作的安全、质量和志愿者团队的管理。

  3.注重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和团属舆论阵地,开辟专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将“希望家园”打造成重要的民生品牌,做成基层党建带团建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服务青少年成长的品牌项目。请各市(州)于9月15日前将《2018年“希望家园”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本地工作“希望家园”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电子档报送至团省委少年部。

  

  联系人:徐 斐   陈 倩

  电 话:027-87233597   

  邮 箱:hbsgw2011@163.com

  

  附件:1.2018年“希望家园”快乐成长包申请表

     2.2018年“希望家园”项目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3.2018年全省“希望家园”活动记录表

     4.2018年“希望家园”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

      

  

                湖北省少工委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