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字号:【

鄂人社奖【2019】38号

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根据《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团省委、省文明办、省人社厅、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决定联合开展2017-2018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申报集体须符合《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且按要求完成前期创建报备工作。

  2.科学确定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的组成结构,原则上推报集体中往届省级青年文明号占比应约为40% ,各市州推报的集体中,应有来自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代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鼓励采用竞争性办法遴选推报集体。

  二、评选标准

  1.集体符合《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要求,青年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3人以上100人以下,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工作业绩在本行业 (系统)、本地区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2.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务求实效,载体有形,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集体自觉践行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具有创新活力,为促进本单位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好。

  4.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本行业、本地区团的重点工作和团的阵地建设。

  5.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对帮扶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

  6.2017—2018年期间,曾发生社会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三、评选范围 

   1.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成员单位的系统(行业),包括省直机关、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发改系统、经信委、公安系统、司法系统、财政系统、人社系统、住建系统、交通系统、水利系统、农业系统、商务系统、卫生健康系统、国资委系统、税务系统、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广电系统、文化和旅游系统、供销系统、海关系统、省电力公司、中石化湖北公司、中石油湖北分公司、邮政系统、中国电信湖北公司、中国移动湖北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公司、省消防系统、金融系统等,由各系统(行业)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报,并需征求市(州)团委意见。原地税系统、国税系统、工商系统、质监系统、药监系统、旅游系统和检验检疫系统的评选工作分别由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武汉海关组织开展。非垂直管理行业系统的基层单位,在征得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由市州团委推报。

  2.省直单位、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分别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组织推报。团组织关系在团省委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直接向团省委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申报。

  3.团组织独立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行业(含已建团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负责组织推报。

  4.未进行创建报备的组委会成员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可以推报1个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由组委会进行评选。上述集体不受报备条件限制。

  5.全省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申报对象要向一线窗口单位和基层青年集体倾斜。

  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须从2017—2018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中择优推报。不推荐副厅(局)级以上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认真遴选,确保推选的集体好中选优。要认真了解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等情况,积极采用差额推优、公开竞争等评选机制。须将集体名单和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后,方可推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与创建的,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企业整体参与创建的,就推荐的企业,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推报的集体,经组委会考评确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获得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2.省级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以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创建单位数量为基础确定(详见附件1、附件2),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需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集体申报表(两份,附件3)、集体创建材料(2000字以内),创建活动图片2-3张报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资料和电子版。

 

  联系人:陈 建  杨 波

  地 址: 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233558,027-87233812

  邮  箱:qgb777@163.com

 

  附件:

  1.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成员单位名额分配表

  2.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名额分配表   

  3.2017-2018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4.2017-2018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文明办

湖北省人社厅

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