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青年讲师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9] 15号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5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湖北青年讲师团”工作方案》已经团省委书记办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任务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相关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报团省委。

 

  联 系 人:姚  雪     联系方式:027-87232542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湖北青年讲师团”工作方案

 

  按照团中央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组建“湖北青年讲师团”,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省各级团组织积极发现、选拔、培养一批优秀青年骨干,成立“湖北青年讲师团”,着力锻造一支青年理论宣讲骨干,打造一批宣讲精品课程,带活一批基层支部活力,形成一批研习成果,团结引领广大青年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筑牢思想基础、凝聚青春力量。

  二、讲师团构成

  全省“青年讲师团”主要由省、市(州)、县(市、区)三个梯队构成,省级“青年讲师团”由团省委在全省各级团干部、党政机关青年干部、高校青年教师、青年媒体工作者和青年典型中择优遴选,规模不少于100人;各市(州)、县(市、区)及团省委直属高校、大型国有企业团组织组建本级“青年讲师团”或“青年讲师队”,原则上各市(州)“青年讲师团”规模不少于40人,县(市、区)及直属高校、大型国有企业“青年讲师团”或“青年讲师队”规模不少于20人。

  三、讲师遴选

  省级“青年讲师团”人选坚持“从团省委各类宣讲骨干中保留一批、重点定向邀请一批、青年典型培养一批、基层单位差额推选一批”的要求,按照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较高、个人事迹突出、宣讲能力优秀的标准择优遴选,并颁发“湖北青年讲师”聘书。各市(州)、高校、企业团委可向团省委差额推荐,推荐人选包括以下类别:

  1.团干部和党政机关青年干部。主要包括团中央委员、省青联委员或团省委机关干部;市(州)、高校、企业团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青年干部等,约35人。

  2.高校青年教师及青年理论专家。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人文社科领域青年专家等,约25人。

  3.青年媒体工作者。主要包括省级、市级新闻媒体骨干记者、撰稿人、主持人等,约15人。

  4.青年典型。主要包括曾获得全国和省级“青年五四奖章”、“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青年典型;曾获得其他全省层面以上荣誉的青年典型,约25人。

  四、宣讲内容

  1.讲好党的创新理论。讲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讲好党史国史团史。讲好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奋斗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国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的光荣足迹。

  3.讲好党的好政策。讲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特别是《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湖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6年)》等事关青年发展的政策。

  4.讲好青年榜样故事。讲好各行业各领域青年典型的成长故事、奋斗故事、奉献故事;讲好在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涌现的青年英雄模范故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青年厘清思想迷茫、树立远大理想、提振奋斗精神。

  五、宣讲任务

  结合“青年大学习”行动,组织“青年讲师团”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年龄阶段青年,开展分众化、有针对性的宣讲。省级“青年讲师团”集中开展示范性宣讲活动,市(州)、县(市、区)及直属高校、企业“青年讲师团”或“青年讲师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及针对人群开展宣讲,推动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进支部。每位青年讲师每年至少开展5场具有较大规模的集中性宣讲活动,至少开展5场进基层、进支部的小型分散宣讲活动。

  六、工作机制

  省级“青年讲师团”每年举办1期培训班,时长7天左右。培训形式包括理论授课、交流研讨、模拟训练、备课试讲等,培训结束前将进行理论知识测验和宣讲水平测试。实行以下工作机制:

  1.统一备课。按照主题方向划分若干课题组,由各课题组组织讲师进行调查研究、集体备课,不断改进宣讲课件和宣讲形式。

  2.集中宣讲。结合“青年大学习”行动,组织青年讲师集中开展分众化、有针对性的宣讲。

  3.动态管理。开发青年讲师信息数据库,从宣讲场次、宣讲效果、研究成果等方面对课题组和讲师进行记录与考核;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成员岗位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课题方向和人员组成;探索建立讲师激励和淘汰机制,考核合格者颁发“湖北青年讲师”的合格证书。

  4.宣传推广。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对青年讲师团的工作成效进行宣传报道,着力培养一批“明星讲师”、“明星课程”、“明星团队”。打造一批精品团课,广泛推广传播。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统筹做好各项任务的部署实施。宣传战线要履行好具体推动职责,各条战线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抓好落实。    

  2.周密安排、分步实施。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线,精心做好讲师队伍遴选培养和宣讲工作。各地各单位于5月21日前完成本级青年讲师团及讲师队的组建,并在此基础上向团省委报送省级“青年讲师团”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登记表(附件2)。6月至7月份完成课程设计和骨干培训,8月份至年底按要求开展宣讲活动。    

   3.科学管理、务求实效。“青年讲师团”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既要注重讲师队伍质量,又要重视宣讲活动实效,避免唯人数、唯场次、唯场面, 避免只见部署、不见动作,只建队伍、不见宣讲。

 

  附件:1.省级“青年讲师团”推荐人选汇总表

                 2.省级“青年讲师团”推荐人选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