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候选人及中国青年创业导师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3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扩大就业的有关部署,加大对青年创业就业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发挥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团中央《关于建立完善青年创业导师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工作考虑》,更好地鼓励支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工作切实有效开展,团省委决定继续聘请相关优秀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投资人、行业带头人、青创组织负责人和青年典型等加入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智力支持、技术指导和帮带扶持。现面向全省广泛征集湖北青年创业就业导师团成员候选人60名,在征集湖北青年创业就业导师的基础上,向团中央择优推荐中国青年创业导师20-35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社会资源为依托,充分发挥全省各行业、各类别的专业人士在服务青年创业就业过程中的作用,通过集聚一批有丰富创业经验,热心青年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青年创业就业导师,从事“创青春”大赛等国家省市系列赛事、创业就业培训、指导和结对扶持等方面工作,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关注和帮扶青年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更好地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各项支持和服务,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导师类型

  湖北青年创业导师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积极为广大青年创业就业无偿提供培训、项目论证、面试技巧、职业规划、心理辅导、业务咨询和决策参考等公益服务,属团省委聘请人员,聘期年限为三年,其组织机构为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办公室设在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分为创业就业培训、创业就业指导和结对扶持三类。

  1.创业就业培训型专项导师:主要为有志创业青年提供创业就业政策咨询、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知识讲座和典型宣讲等方面的服务,参与创业就业论坛授课,对有志创业青年进行政策宣传和引领,积极转变青年创业就业观念。

  2.创业就业指导型专项导师:主要通过参加创业项目评审会、青年创业大赛评审、创业项目对接服务、就业促进会等,为创业青年筛选创业项目、提出项目建议、完善项目内容、提供市场综合分析、规避创业风险、进行就业指导等,有效帮助青年提升创业项目的针对性和就业青年的市场适应性。

  3.结对帮扶型专项导师:主要通过与同行业类别创业就业青年开展就业结对帮扶,以自身成功经验和工作经历指导创业就业青年熟悉市场规则,熟悉公司运营。为创业青年提供项目评估、对接、落地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跟踪指导和后续服务;为就业青年提供简历指导、面试技巧、职业规划、心理辅导、业务咨询等方面的服务,着力解决青年在创业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提升青年创业就业成功率。

  三、导师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可向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提出工作建议,推荐创业青年和创业项目或推荐其他优秀人员作为青年创业导师候选人;

  2.经团省委联系协调,可拥有优先参与并组织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金融行业、媒体及各类协会等组织的各种外出考察、参观学习和创业沙龙等活动的机会;

  3.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创业导师授予“湖北省优秀青年创业导师”称号,优先推荐为省青联委员或省青企协会员等,并组织相关媒体重点宣传报道;

  4.聘请的湖北青年创业导师根据自身意愿和事业发展实际,可提交书面报告退出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

  (二)义务

  1.关心、支持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建设,积极参与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安排的培训授课、座谈答疑、项目评审、结对帮扶、交流研讨等公益性活动;

  2.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可根据自身擅长的产业领域,通过材料筛选、行业对比、个人面谈等形式,确定1-2名左右的创业青年进行结对;

  3.帮扶创业企业,指导创业就业青年、高校创业社团等投身创业就业实践,及时回复创业青年的诉求,每年至少实地调研考察企业1次;

  4.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在聘期内,每年至少参加1次创业辅导活动,为创业青年提供法律、人事、营销、投融资等服务。

  四、推荐条件

  1.政治过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有热情、有精力帮助和支持创业青年,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履行青年创业导师职责;

  2.优先吸纳能够为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大学生创业就业等重点领域创业青年提供服务的导师人选;

  3.关心青年,热心公益,不以营利为目的,志愿奉献时间、技能、资金和经验,积极帮助和扶持青年创业就业;

  4.有创业就业辅导方面的经验或较丰富的创业经验、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对青年创业问题有一定研究、有良好声誉,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5.企事业要求拥有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经历,特别是具有自主创业成功经验或企业经营管理经验;高校学者要求掌握相关就业创业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对就业创业问题有一定研究,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五、推荐方式

  1.定向推荐。团省委重点针对相关厅局、金融机构、市场机构、研究机构、人力资源机构、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等定向发送推荐青年创业导师邀请函,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专业人士、专家学者等加入湖北省青年创业导师团。

  2.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在广泛宣传以往的各级青年创业导师和青年创业典型的基础上,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导师候选人,团省委将择优选聘。

  3.个人自荐或他荐。省青联委员、省青企协会员、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理事、省志愿者协会成员,有自荐和推荐符合条件候选人选的权利。符合推荐条件的其他省内人士,也可积极向当地团组织或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自荐。

  六、相关要求

  1.推荐相关人士加入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须遵循自愿和公益原则,各级团组织要对照推荐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加强联系,充分沟通,争取动员一批优秀人士加入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

  2.湖北青年创业导师聘期年限为三年,对以往聘期结束的省级青年创业导师团成员,各级团组织要加强联络工作;特别是对热心促进青年创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团组织相关活动的省级青年创业导师团成员,应鼓励并动员其继续担任省级青年创业导师。

  3.请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及他荐的人选,认真填写《湖北省青年创业导师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和《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成员推荐人选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至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并将推荐表和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传至邮箱hbsqczx@126.com。团省委后期将为“湖北青年创业导师”颁发聘书。

  4.请有意向申请“中国青年创业导师”的人选,认真填写《中国青年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3)(之前导师可重复申请,申请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人选需同时申请湖北省青年创业导师),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至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并将申请表和1张生活工作照电子版传至邮箱hbsqczx@126.com。

 

  联系人:姚 斌  宋劭强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省青创中心)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238076  027-87238201

  附件1: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成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成员推荐表

  附件3:湖北青年创业导师团成员推荐人选信息统计表

  附件4:中国青年创业导师申请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