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本级)2021年预算公布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0日   字号:【

编 制 目 录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概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本级)2021年预算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10.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本级)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说明

  5.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情况说明

  6.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7.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9.举借政府债务安排情况说明

  10.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本级)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负责省青联、省学联、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省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2.负责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承担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指导并组织全省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加强网上共青团工作,指导全省共青团用网、占网、建网。

  3.协助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4.组织全省团员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5.参与促进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的规划、法规、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或受委托处理、协调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负责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负责全省团的建设,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面,协助党组织管理团的干部,指导全省团员队伍建设;指导全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7.负责全省青年统战和民族团结工作;做好全省青少年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开展对全省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8.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办好省团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共青团湖北省委”为独立编制的省级人民团体,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止到2020年12月,编制数47名,其中行政编制46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44名,离退休人员10名。

  机关内设8个部室: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基层组织建设部、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联络部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本级)2021年预算表(见附件一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本级)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安排预算2852.75万元,与省财政厅批复预算数据一致。较2020年2802.24万元增加50.51万元,增幅1.8%,主要原因为每年社保缴纳及人员调资均有增加。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共安排收入2852.75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652.75万元,占93%;其他收入200万元,占3%。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共安排支出285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75万元,占45.67%;项目支出1350万元,占54.33%。

  (四)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65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75万元,占49%;项目支出1350万元,占5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548.59万元,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50万元主要用于: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用新思想武装青年、引导青年、教育青年。持续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制度自信教育,深入实施青年讲师团计划,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强化团干部理论武装,丰富青少年文化供给,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共青团改革再出发等项目支出。

  (2)行政运行(项)1198.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人员津贴补贴等基本支出。其中公用经费191.67万元;工资福利和人员津贴补贴等1006.9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干部公费医疗经费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全省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金额为1137万元,与上年一致。

  项目主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2]20号)文件和省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第九届[2012]20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保障,全面推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根据省委提出“按照财政分级负担、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财政支持基层共青团工作的示范作用,团省委和省财政厅联合签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鄂青联发[2012]50号),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大别山区、武陵山区、秦巴山区、幕阜山区等四个连片贫困区县(市,不含市辖区)的乡镇(街道)团(工)委,按每年各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他县(市)乡镇(街道)团(工)委,按每年各0.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共计1083万元。同时,为活跃基层,最大限度的凝聚服务好广大基层青年,从2017年起,在全省建设一批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打造青年身边的共青团“门店”并给予经费补助,2021年安排5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34.05万元。服务类201.5万元;货物类32.55万元。与2020年652.4万元相比,政府采购预算减少418.35万元,降幅64.12%,原因为2021年度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及采购限额发生变化,部分事项已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编制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191.67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水电费23万元、邮电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其他交通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6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6.94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福利费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37万元。与2020年199.42万元相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下降7.75万元,降幅3.89%,主要原因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落实中央党政机关要过“紧日子”的要求,团省委从严从紧编制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按照较2020年“三公”经费各项支出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共编制30.5万元,与2020年32.1万元相比减少1.6万元,减幅5%。

  另根据《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同意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配备实物保障用车及更新应急用车的函》(鄂管车函〔2020〕84号)批复,团省委应配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用车1台。为切实保障单位工作需要,结合2021年度团省委预算资金安排,报省财政厅同意,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9.8万元。

  结合以上情况,2021年团省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3万元,较2020年32.1万元上升18.2万元,增幅56.69%。分项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21年经费安排支出15.2万元,与2020年16万元相比下降0.8万元,降幅5%。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1年经费安排支出6.94万元,较2020年7.3万元下降0.36万元,降幅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支出8.36万元,较2020年8.8万元下降0.44万元,降幅5%。

  (2)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安排支出19.8万元,较2020年增加19.8万元,增幅100%。

  (九)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与上年一致。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本级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与2020年一致。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0年团省委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绩效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科学精准选择充分体现资金使用效能的绩效指标,并及时做好报送绩效目标工作。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不断强化过程监控,针对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年中采集其绩效运行相关信息,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下半年工作计划。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目前,团省委已完成了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汇总工作,为即将开展的自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 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见附件二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